“3。15”“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(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Rights)。1983年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并消费者享有获得平安保障、获得产物准确材料、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补偿和要求保障无益的健康等。我国自1987年起头,每年的3月15日,使用各类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令律例及其,支撑消费者权益工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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